
鄂建协函〔2025〕90号
各会员单位: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下简称“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赋予承包人的一项特殊权利,承包人的该项权利不是依据合同约定取得,而是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的法定权利。优先受偿权一经确认,即可优先于该建设工程上设定的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因此司法实践中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认定就显得尤为重要。现将《关于举办〈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若干实务问题〉公益讲座的通知》(内建协〔2025〕22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企业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点击下方二维码进行观看。

内蒙古鸿羽职业培训学校
联 系 人:程译葳
联系电话:0471-6925612转3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建设教育分会
联 系 人:赵英
联系电话:0471-6681064转6
附件:关于举办《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若干实务问题》公益讲座的通知.docx
鄂尔多斯建筑业协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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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气象局(伊克昭街市中心医院北)12楼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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