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通知》(内建质〔2025〕60号)要求,我局组织对2025年全市142个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开展了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浮动机制。
根据考评结果,对参建各方在后续项目投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实行差别化费率:1.考评结果为“优良”的项目,其参建各方在下一个新承接项目中投保费率为0.8‰;2.考评结果为“合格”的项目,其参建各方在下一个新承接项目中投保费率为1.1‰;3.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其参建各方在下一个新承接项目中投保费率为1.5‰。
二、强化差异化监管措施。
各旗区应依据项目风险分类与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考评“优良”的项目,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实施信任监管;对考评“合格”的项目,按常规频次开展巡查;对考评“不合格”的项目,应增加检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
三、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为“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须重新复核安全生产条件。经整改后确已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最终考评结果认定为“整改后合格”,予以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完善激励与惩戒机制。
获得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及其有关负责人,在企业、项目和个人的评先推优中优先推荐。市内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业绩突出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高风险项目中考评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项目相关单位在我市范围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对中风险项目中考评结果不合格的,要限制其参与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并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五、复核申请程序
对考评为“不合格”的项目,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后,可向项目属地住建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复核同意后,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重新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核。若您对本次考评结果存在疑问或异议,及时与我们联系沟通。
附件:2025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结果.xls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1日
0477-5125705 0477-859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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